很多网友咨询小编盱眙县实验小学上学相关问题,现将盱眙县实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整理如下:
附件1
盱眙县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
南校区(校总部及第三分校):五墩转盘源之岭(香江国际)酒店店面前向南,城东大沟东侧盱城区域;金源北路东侧;从金源北路与山水大道交接处,沿山水大道至洪武大道交接处,沿洪武大道至甘泉路交接处,沿甘泉路至合欢大道交接处,沿合欢大道至圣山路交接处,沿圣山路至洪武大道交接处,沿洪武大道至东方大道向旧铺方向,以上道路右侧盱城区域。
北校区(第一分校及第二分校): 二山路西侧;沿二山路向宣化路,沿虎宣路到淮河东路,沿淮河东路向淮河北路方向至宝积山路口右侧;以宝积山路口(污水处理场)为起点,沿淮河北路至淮河大桥桥头全线两侧区域。
施教区确认问题
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在施教区范围内的, 应认定为公办学校施教区。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1)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按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地址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不一致的:a法定监护人只有一处住房的,以其居住房屋产权证来确定施教区;b有多处房产的,以户籍和居住房屋产权证一致的其中一处来确认。
(3)房屋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证明、协议,以学生的户籍(原居住地)所在地作为其施教区;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户籍是外县市的人员)子女需在我校就读一年级的,7月6日下午统一到学校登记、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学生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务工人员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父母在我校施教区内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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