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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2020-05-01 2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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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开展2020年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7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度学费补偿工作通知如下:

(附: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7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度学费补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确立补偿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赴我县基层就业时间为毕业次年6月30日前;

2.申报时间不能超出就业时间18个月;

3.实际就业地点必须在农村地区,且就业单位性质必须是公共服务机构、国有农(林、牧)场以及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

(二)申报时间

全年1-12月份均可(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二、申请变动就业单位

(一)基本条件

1.已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2.变动后的就业单位仍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

(二)申报时间

就业单位发生变动后3个月以内

三、申请拨付学费补偿款

(一)基本条件

1.已确立学费补偿资格,已完成就业单位变动手续;

2.截止本年6月份,在基层单位连续就业且缴纳社保期满36个月,且服务期内未发生借离、调离岗位等现象。

(二)申报时间

5月15日至5月31日(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办理地点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117室(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二)材料要求

1.所有上传申报系统的必须用原件扫描,要清晰可辨;

2.所有材料的复印要交教体局存档,原件审核后退回。

注:教体局现场提供复印、扫描业务。

(三)联系方式

1.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517-88265011

2.盱眙县学费补偿工作QQ群号:203190622

(四)注意事项

1.非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的,县教体局一律不予受理;

2.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学费补偿资格;

3.对不配合就业情况调查、阻碍调查的,终止学费补偿资格。

(五)相关资料(见QQ群文件)

1.具体申报条件以苏财规〔2015〕42号文件要求为准;

2.具体申报流程以苏教助中心〔20168文件要求为准;

3.申报网址:

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2020430

关键词: 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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