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潮/摄
据介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保护湖泊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9月7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收回洪泽湖省管水域渔业生产者捕捞权的公告》,决定于2020年10月10日收回洪泽湖省管水域渔业生产者捕捞权,撤回捕捞许可,相关证书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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